汝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单位职责
汝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合作医疗政策,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县的管理规定,包括实施办法、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,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。
2. 管理和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,依据财务和会计核算办法,参与基金封闭运行和监管,确保基金安全。定期评估基金运行效益,提出优化建议,调整报销标准,以提升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程度。
3.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,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,控制医疗费用,及时解决服务中的问题,确保医疗服务质量。
4. 指导乡镇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、筹资工作,确保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5. 协助录入、审校参合农民名册,发放合作医疗证,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。
6. 制定并执行基金支付计划,负责支付申请和业务处理,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。
7. 接收费用报销申请,进行审核、结算和支付,同时实施公示制度,对异常报销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。
8.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收费进行检查,确保其遵循农村合作医疗制度,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。
9. 管理和维护全县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,负责会计档案管理,统计分析农村合作医疗数据,并定期上报。
10. 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业务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。
11. 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,确保工作的全面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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